白银有色公告,持股30.39%的股东国安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泽分行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甘肃省国资委、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财政厅合计持有公司33.48%股份。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国安集团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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